摘要
各专门领域的汉译英,如科技文献之英译、文学作品之英译以及我国法律之英译,既有其共性,亦有其特点.当前法律英译工作的特点,是历史短、水平不高,不如其他领域的汉译英,且同改革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确立我国法律的良好国际形象的要求颇有距离,没有任何可以自满的根据而只有急起直追的充分理由.比如说,尽管诗很难译,可汉诗英译本的前言或后语中从来没有"本诗译文与原文不符者以原著为准"之类的逃避责任的文句.这就是说,即使汉诗英译在客观上并非毫无差错,但译者扪心自问,已经尽心尽力,相信没有差错了.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律英译本上,几乎无不声明"
出处
《外国语》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29-31,共3页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