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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要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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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或者说是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而这一改革目标模式的建立必须靠立法来最终完成和确立。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为了完成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使立法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很有必要对我们过去的立法工作进行一些反思,对今后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作一些研究和探讨。 一 立法工作要从为计划经济体制服务转到为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上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加强了法制建设,立法工作有了很大发展,我国各级立法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中许多法律法规是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情况制定的。
作者 黄湘平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12-14,共3页 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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