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世纪60年代初以来,西方伦理学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理论转折:由英国著名伦理学家G·E·摩尔所发起的元伦理学之世纪性理论运动——以摩尔1903年发表的《伦理学原理》为标志——已开始走下坡路,而由美国当代伦理学巨擘约翰·罗尔斯所领导的新规范伦理学运动——以其1970年发表的《正义论》鸿著为标志——则如日东升,这即是所谓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现代复归。对于这一重大理论现象,中外伦理学史家们给予了相应的关注和各种各样的解释。本文所要阐述的问题是,这一理论具体演进的过程特点、类型变化和现实承诺是什么?作为一股世纪末的伦理思潮,现代西方规范伦理学的发展前景又当如何?而作为中国伦理学学者,我们该如何对待和评价这一理论现象?抑或更确切地说,我们从中能够获得一些怎样的启示,以援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伦理学的理论建设?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33-3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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