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认识发展的趋势之一是认识客体的对象化,而且客体对象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认识论上的客体是指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并和主体发生联系的一切客观事物。所谓客体的对象化,是指人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作用于客观事物,物化为认识对象。换言之,人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所物化的对象,就是对象化的客体或客体对象化。对此,马克思曾有过深刻论述,他指出:“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属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也对他说来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等于说,对象成了他本身。”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5-19,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