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是家族本位主义。家族主义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诸如君臣、夫妇、兄弟、师生、官民、主仆等等,无一不是父子关系的衍射。家族本位主义的无限度泛滥,遂使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以宗法伦理关系为准则。在古人看来,“国”是家的扩大,而“家”是国的浓缩,治家的方法自然可以完全推广到治国上。因此,封建时代的国家政治、法律都带有浓厚的宗法家族主义特色。以下仅就家族主义对国家法律的渗透进行说明。
出处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3期38-42,共5页
Journal of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