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政工作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工作兴起并完善于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二者在本质属性、基本理论、工作方法、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上都有区别。中国社会的转型和现代化,呼唤着全新的民政工作。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理性化的表象之一,并非注定终身姓“资”。作者认为这几年“民政工作社会化”的实践证明,改革和重组民政工作的逻辑选择应是“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化”,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性质、专业理论、专业方法、专业教育和专业意识,来充实、加强、提高和善化自身,以期建立新体制,找到新机制,增添新活力,形成中国式的社会工作。
出处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53-60,共8页
Sociolog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