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具体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但是,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正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也带有临时性和过渡性的特点,使得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实施过程中,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总结和深化,一些操作性的难题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为使这项工作更加完善,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4年第7期4-7,共4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