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对于生产力概念的理解直接制约着他对社会历史阶段的划分。马克思对于生产力的认识有两次质的飞跃,由此决定了他对社会经济形态的认识经历了三个时期。1.萌芽时期(1842——1844年) 马克思在早年任《莱茵报》主编时就开始涉猎经济问题。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探讨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得出了“市民社会”是“原动力”和“人为基础”因而决定政治国家和法的结论。①此时,
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26-28,80,共4页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