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主体和客体的本体关系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哲学史上,主体和客体范畴的内涵,经历了种种的演变。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后,科学地制定了主体和客体范畴。但是,在不同的场合和关系中,主体和客体概念的内涵规定是有区别的,不应该把它们混为一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承认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除了实践关系,认识关系等外,还具有本体论的关系。不仅客体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且主体也具有本体论的意义。道理很简单,这就是:历史是由历史主体所创造的。没有历史主体,就不会有人类的历史,也不会有人类社会。
作者 孙显元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49-55,共7页
  • 引文网络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9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