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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荣格审美类型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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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 (接1990年第4期)时过一个世纪,在席勒之后,尼采又一次论述艺术(审美)类型问题。席勒从人性的两种天性冲动去说明艺术(创造)类型,而尼采则从人性的两种本能,冲动去说明艺术(发生)类型。尼采根据希腊悲剧艺术表现的特性,认为艺术是人类两种本能冲动斗争与和解的产物。这两种本能冲动,一种足日神冲动,一种是酒神冲动。尼采认为,人生永恒的痛苦和冲突是真正的存在,酒神冲动就根源于这人生的痛苦和冲突,构成一切存在的基础,整个宇宙的原始冲动。酒神冲动刺激、推动日神冲动,日神冲动则为酒神冲动提供美丽的形象,缓和酒神冲动的满溢和过度。酒神冲动魔力似乎刺激日神冲动达于顶点,却又能够迫使日神冲动为它的横溢服务。酒神冲动比之于日神冲动,显示为永恒的本原的艺术力量,归根到底,是它呼唤整个现象世界进入人生。日神冲动的艺术目的,就足以美丽的面纱。
作者 杨恩寰
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96-100,共5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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