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国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四种形态自然经济、宗法社会、专制政治三位一体,构成了中国封建制度的社会根基。以无视个人人格、自由、权利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便植基其中并为之服务。人权二字为历代君臣、圣贤所不言。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人权诸说始乘海风而来。1895年2月,维新思想家严复第一次滕胧地介绍了"唯天生民,名具赋畀,得自由者乃为全受"的天赋人权学说。自其一鸣惊人始,各种翻译著作和人权主张,尤如雨后春芽,纷纷问世。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50-57,共8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