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1年12月6日至1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科委在海滨城市厦门召开了《科技进步法》研讨会。全国人大、国务院、军委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科委的有关负责同志、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的学者共一百多人参加了研讨会。这次会议是继1990年11月桂林会议以后举行的第二次全国性研讨会。这次提交研讨会讨论的是该草案的第三稿。以研讨会的形式广泛吸收各界人士参与立法。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80-80,共1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