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就法制问题做出了许多分析和论断,诸如健全法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大政方针,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制建设的基本任务;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打击经济犯罪和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重从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铺相成,不可分割,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党员、干部。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90-9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