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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婚姻制度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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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成为夫妻的社会形式、婚姻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制度和什么样的规范婚姻关系的法律存在。对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地区来说,截至1956年的民主改革为止,奴隶制度还是一个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当然就存在着奴隶制的婚姻制度。民主改革运动的胜利,最终消灭了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同时也废除了奴隶制的婚姻制度。随着凉山彝族社会跨世纪地跃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和先后经历好几次大的贯彻实施婚姻法和改革婚姻制度的运动,社会主义的婚姻制度得以确立和发展。
作者 王济美 宋豫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81-85,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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