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使用的中学语文课本,在文言文的文字解释上比原课本有明显改进。如原课本把文言文中出现的异体字、古今字和假借字,都用“同”来注释,没有从概念上区分这三类字,虽然作为面向中学生教学的课本来说也无不可,但对以后进一步学习古代汉语知识却是不利的。因为从文字训释的原则来说,用“同”这个术语注释的应只限于异体字,而古今字和假借字,都不应该用“同”来注释。注释古今字,按照传统的方式,一般用“某,古某字”或“某、某,古今字”等格式;现在有用“某,后来写作某”这个格式的(如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比较明白合理。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54-58,共5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