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文学类型,以往人们只是在作品论的范畴内对它作静态地描述,未能动态地考察其在创作活动以及文学的历时系统中的功能及作用。作者认为作品的独创性与文类的规范性之间存在着矛盾。文类规范往往内化为文类意识,而对文学创作产生制约作用。文类规范与作家之间的关系是双向选择。一方面,特定的文类常常与作家特定的心理结构有着对应性;另一方面,文类规范要求作家的情感体验就范于自己的法则。当作家的审美体验与现有的文类之间张力过大,发生冲突时,改造、扩充、重建文类规范就势在必行了。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101-107,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