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争取人权和实现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进行革命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抗击帝国主义的侵略,推翻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结束中华民族受人蹂躏,任人宰割的历史,改变人民大众受屈辱,受压迫的命运,这一民主革命的历史,本身就是建立人民民主,争取和实现劳动人民人权的历史。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人权的法规条例,如《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等等。在中国共产党颁布的这些保障人权条例中,就人民的居住行动自由、抗日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生命财产安全等项内容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12-17,共6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