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以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可采用督促程序清偿。在审判实践中,不少同志对支付令的生效时间及其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讨。一、支付令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3款规定:“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96-97,共2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