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乞丐在唐代的法律中,虽然未明确隶属于“贱色”,但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则为人们所鄙视、贱弃。乞丐无产无业,瓦灶绳床,破衣乞食,流浪飘零;以自己特有的生存方式构成了社会低层的一部分,并成为唐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举世闻名、弥足珍贵的敦煌文书中,有几份唐天宝时代(744一758)敦煌郡会计帐(P2862背),其中对“病坊”的第一手资料记载,反映了唐代官府安置乞丐的真实状况。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87-91,共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