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经济谈判属于买卖交易或市场交易的范畴,但在我国分权化公有制经济条件下,却通行着非市场化的经济谈判这种独具特征的交易方式。文章对这种交易方式进行了界说,探讨了它赖以存在的制度根源,分析了它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在社会资源配置机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还对非市场化经济谈判规模作了定量分析。文章强调指出,不研究非市场化的经济谈判,仅仅依靠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不能解决分权化公有制经济的资源合理配置问题。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17-26,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