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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主义法律思想史》教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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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60年起,我就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讲授"马列法学原著选谈"。1990年,当我再次承担这门课程的讲授任务时,自然地想到这几十年来的体验。为了适应当前研究生的实际状况,把传统的"马列法学原著选谈"改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两年多来,我觉得这样改革是可行的。一、为什么应当开设"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
作者 吕世伦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2年第5期87-8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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