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改造犯罪的状况》明确指出:'把罪犯改造成能够遵守法律、自食其力的新人,并让他们回归社会成为自由公民,是中国改造罪犯的基本目标。'这一基本目标,从两个方面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人权的关切与保障:其一,通过惩罚与改造罪犯,保护全体人民的人权。犯罪有各种各样的性质、情节、手段和后果,例如,杀人、抢劫、盗窃、强奸、拐卖妇女儿童、流氓等刑事犯罪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归根结底,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安全等基本人权的侵犯。不惩办和改造这些犯罪分子,任其继续胡作非为,广大人民的人权就得不到保障。其二,通过惩罚与改造,使罪犯改邪归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