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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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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规定了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公安司法实践证明,这五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新的形势要求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些强制措施作必要的修改与完善。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和阐述。一、关于补充、完善拘传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
作者 周国均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2年第4期50-5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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