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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悖平等原则,有损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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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下,两岸间的民事、经济往来正以不可阻挡之势蓬勃发展,由此衍生了诸多法律事件和权益纷争。这就迫切需要对两岸民事、经济关系予以规范。然而,以什么样的原则来作为规范两岸人民民商活动的准则?众所周知,民商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平等原则,只有遵守该原则,两岸人民间的民事、经济往来才能得以良性发展。
作者 王利明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2年第4期78-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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