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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标记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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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服务标记与服务商标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着服务标记与服务商标之争,目前它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在通常情况下,人们把二者混同使用,不加区分。但随着我国商标法制的发展,这个问题势必会提出来。法律文件中是不允许有两个混同的名词并存的,在制订有关法规时,必然要择其一而从之。
作者 方江宁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2年第2期62-6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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