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形成的监察制,是世界古代史上发展最完备的监察制度。从秦代的御史制度算起,到清代的都察院制度,它伴随了整个封建社会,并同它一起走进坟墓。近年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人们热衷于介绍它的完备和历史悠久,却很少思索这种“无所不纠”的政治保障制度为什么不能保障封建制度的自我完善,为什么不能推动我国社会向正常道路发展和过渡,为什么不能向更高级形态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制度转化等一系列问题。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5期19-24,共6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