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发布和实施,不仅为广大集体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准则,同时也为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建设并使之走上法制轨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这对于稳定联社机构,稳定联社干部和职工情绪,进一步加强联社建设,充分发挥联社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条例》确认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合法地位。《条例》明确规定了可以组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这就从法律上确认和肯定了它的合法地位。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各级手工业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