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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保证城镇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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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对确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集体企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都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将自己对《条例》的初步学习,谈一点肤浅认识。《条例》首先重申了“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澄清了前个时期有人把现有城镇集体企业说成是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需要经过改革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等模糊观念。《条例》明确规定。
作者 金士林
机构地区 江苏省轻工业厅
出处 《中国集体工业》 1992年第4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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