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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所有制形式 促进乡镇企业再上新台阶——对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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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形式与特点扬州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始于1988年。1990年2月国家农业部颁布《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后,不少乡镇以此为依据,因地制宜,积极进行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探索。目前,全市经有关部门批准试行股份合作制的乡镇企业有40多家,归纳起来大体有二种类型: 1、现有乡村集体企业折股联营。把股份制引入乡村集体企业,根据企业帐面净资产的不同来源和不同性质。
出处 《中国集体工业》 1992年第12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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