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始社会并不是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采集经济时期,土地不是生产资料,只是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不存在对土地的占有制问题。进入农耕文化之后,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实行的是部落或氏族占有,对别的部落或氏族来说,是集体所有,是扩大了的私有,在其内部是共同占有,是公有。生产力的发展,金属工具的出现,个体家庭的诞生,财产私有已成为历史的潮流,生产资料由氏族集体所有向父系家庭公社所有和个体家庭所有转化,最终向私有制转化。土地私有制的最终确立,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
出处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27-31,共5页
Journal of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