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敦煌遗书《刘子》残卷,笔者曾有《校证》之文,刊出二十五条。兹再迻录二十二条刊布之,纰谬浅陋之处,伏祈识者正之。 1.周鸡断尾,获免于牺;山狙见巧,终必招害。(伯3562《韬光》) “获免于牺”,罗本、吉府本“牺”后有“牲”字,余本并作“获免牺牲”,《集校》:“法藏敦煌(甲)本夺‘牲’字。” 按:牺犹牲也。《说文》:“牺,宗庙之牲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牺双觡抵之兽。”《集解》引《汉书音义》:“牺,牲也。”《淮南子·说山》:“生子而牺。”高注:“牺者,牲也。”《吕氏春秋·恃君览·行论》:“宋公肉袒执牺。”高注:“牺,牲也。”是皆牺、牲义同之证。《国语·周语下》:“宾孟适郊,见雄鸡白断其尾。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