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为贯彻这一宪法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辩护权的内容,被告人行使这一权利的原则、方式、规则、程序,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辩护权的如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都作了较为科学、明确的规定,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辩护制度。但也要看到,界定我国辩护制度内容的上述法律、法规都是十多年前颁布的,今日看来,尚有疏漏欠缺。为更好贯彻宪法规定的辩护原则,使立法跟上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时代步伐,本文拟就完善我国辩护制度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些意见。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4期56-60,共5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