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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案件报道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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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法制案件。如何利用这些活生生的事实,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促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是我们在举办《法制园地》节目时经常考虑,反复探索的一个突出问题。中宣部副部长徐惟诚指出:“法制宣传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准确、合法,注意社会效果”。对于电视宣传来说,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一般说来,一条电视新闻只有一分钟左右,解说词也仅有200多字,较为全面地宣传一个案件。
作者 苑邦元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1992年第1期81-83,共3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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