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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发射卫星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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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了30年,已具备相当的空间技术和发射能力后,1985年10月中国政府向世界宣布,中国的长征号火箭愿为外国客户提供服务。几年来,长城工业公司已为瑞典、亚洲卫星公司、巴基斯坦等发射了通信卫星和试验卫星。1992年8月新研制的“长征2号E”捆绑式大推力运载火箭又建新功,为澳大利亚成功地发射了一颗美制“澳赛特B1”通讯卫星,“澳赛特B2”通讯卫星将于1992年年底升空。中国还与瑞典签订了发射卫星的合同。
作者 凌岩
出处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CSSCI 1992年第3期67-71,共5页 Foreign Affair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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