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当前国内外的有关思维研究中,对思维的界说或者以偏概全,或者模糊不清,存在着一些错误因袭的理论定势,缺乏学科理论之间的交流沟通。作者认为,对思维的界说应该能适用于人类各种类型的思维,并能够与人类的其它意识—心理活动相区别。文章力图从思维结构的角度来把握思维,找出思维活动的三要素,从而给了思维一个构成性界说:思维活动是运用符号系统、遵循一定运作程序,从不同领域去发现和构造秩序和规范的意识活动。
出处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27-31,共5页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