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学向以经过“筛选”的、纯化了的文学语言为研究对象,漠视大量存在的文学语言中的“疑难杂症”,而文学作品由于主观追求(审美价值、个人风格)和客观表现(如描写意识、潜意识)的需要,其语言必然体现出更多的主观色彩和个体差异,不断产生“疑难杂症”。为了分析评价之,有必要从语言学学科的角度出发,对文学语言认可性的念义、范围、标准等问题作深入探讨。本文分8个部分展开论述:度:认可性的范围;标准:认可性的依据;功能:认可性的实现。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3期134-140,共7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