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0年,台湾当局对沿用了数十年的司法制度进行了大胆改革。文章认为这次改革是蒋经国执政后全面革新台湾社会的总形势和司法制度应行完善的内在要求所致。它抓住了司法行政监督体制这个薄弱的中心环节,改变原来高等以下各级法院和整个检察系统合隶于司法行政部的状况,使审判和检察两大系统从此分隶于司法和行政两院,强化了司法行政监督功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统一了法院系统,完善了检察机构,改革了司法行政部。文章同时指出了这次改革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的对策。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4期45-48,共4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