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实行了一个战略性的大政策,这就是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简称“先富”),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这个大政策逐步被人们接受和认识。可是,近几年由于实践中出现了收入差距悬殊的社会分配不公,一些人对“先富”政策产生了怀疑和非议。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这个大政策的理解,以利于更好地继续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
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12-17,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