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味”是中国古代文论确立的关于艺术美特征的重要范畴。那末,“味”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是如何产生的?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过去人们大多是从认识内容的角度来理解艺术的“味”的内涵,认为艺术的“味”就是艺术形象的概括性或多义性,是与艺术的情感内容和意境密切相关的,是由含蓄蕴藉或曲笔等艺术手法造成的。这都是用艺术作品的认识内容的特殊性来解释“味”的现象。这种理解是与古文论关于“味”的权威解释不尽相符的。
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7-16,共10页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