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评述了英国学者米尔恩的下列人权观点:其一,《世界人权宣言》将西方人权充作世界人权,其实,从西方人权概念中推导不出世界人权概念,不存在超社会、超文化的人权;其二,应该从最低限度的道德里推导出低度人权,进而推导出普遍人权,这种权利推定方法不同于自然法理论;其三,推行人权要依靠法治,分权政治和商品经济本身并不能保障人权,人权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手段。作者认为,米尔恩的观点是“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调和,它反映了英国的权利推定传统,有助于全面了解西方不同派别的人权思潮。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26-31,共6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