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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企业的必由之路——厦门经济特区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功能作用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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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是依法治理企业,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常见形式。但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不仅在内容上愈加复杂,而且数量上亦不断增加。因此,在企业内部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事务人员,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企业管理的法制化和正规化,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机构地区 厦大法律系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1992年第6期55-59,共5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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