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经过40多年的发展,无论在机构、人员、存贷款业务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发展,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信用社在改革方面,仍遇到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作为合作经济重要特征的群众性、民主性体现不充分,灵活性也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发挥,深化改革难以突破,“既是又是”的组织形式基本没有改变。有的职工讲,“三性三性”,不如农行的决定性,领导体制还没有从根本上理顺,行社潜在的矛盾在扩大:一些信用社想自成体系。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2年第5期80-83,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