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论证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时,仍然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力商品必须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交换,因而必然存在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必须实行宏观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由此提出新的调控模式应是在国家宏观计划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择人和个人择业,以达到劳动力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均衡.所有劳动者都要通过劳动力市场的途径,实行平等竞争,“双向选择”就业.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2期7-12,18,共7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