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是审美意识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音(主要是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音乐表现的内容是广泛的,它可以表现欢乐、悲哀、热情、幻想、沉思、和谐以及英雄气概等。一首庄严、雄壮的乐曲,可以鼓舞人们的斗志;一首抒情、欢乐的乐曲给人美的享受……。音乐为什么能发挥这样的审美教育作用呢?这和音乐艺术自身的特性有很大的关系。下面我们试从音乐的组织性与美的因素两个方面谈谈音乐艺术的审美特征。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32-34,共3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