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以来,我国职工的工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90年,年均收入已达2150元,同1980年相比,增加了1.82倍.与此同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收入,已由过去的稳定状态趋向差距扩大.但是由于“大锅饭”机制仍起很大作用,加上企业间的互相攀比,致使从总体上来看,职工收入的差距不大,平均主义仍严重地存在着.以北京市全民所有制工业各行业职工收入为例:1990年,轻工业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672元,重工业是2867元,采掘业是3310元,制造业是2777元.相互比例是1:1.073:1.239:1.039.其中,除采掘业因劳动强度较大,生产条件较为特殊,工资水平较高外,其余三个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最大差别是7.3%,比较接近.
出处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1992年第2期99-102,共4页
Social Sciences of 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