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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作作品及著作权共有的法律界限再探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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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着重点均系笔者所加,下同)
作者 张佩霖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62-66,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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