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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罪证行为宜独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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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第148条规定:“在侦察、审判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状所描述的是两种犯罪行为:其一是故意作虚假证明;其二是隐匿罪证。伪证罪罪名只能反映“作虚假证明”,不能反映“隐匿罪证”行为,伪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侦查。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47-47,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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