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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社会主义人权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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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人权产生的条件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民主首先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治制度;经济民主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是前提,经济民主是基础。就社会主义人权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来说,首先,从历史与逻辑一致的观点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人权产生的基础。人权,不论是个人人权还是集体人权,也不论是政治方面的人权,还是经济社会方面的人权,从根本上说,都是一种阶级利益的体现。任何阶级社会里,都不可能在享受权利方面人人平等。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1992年第3期38-39,共2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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