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本物资,直接与城市的社会安定、军需民食相联系,因而,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国家定购任务的完成。第一,发挥价格在国家定购粮中的制导作用,制定出让农民有利可图的定购粮收购价格。国家定购粮作为指令性计划尽管受到行政的强制,但是,粮食作为商品却又要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因此,对于国家定购粮食任务,既要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促使农民完成,同时又必须兼顾农民的利益,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1992年第4期59-59,共1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