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提出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在法文版中为“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引者加)的著名论断。近几年来,理论界就如何理解这一论断展开了争论。本文试图对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方法论与内涵作一初步探讨。马克思所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所有制呢?笔者认为,马克思的表述是非常清楚的。第一,这种重建“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①第二。
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1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